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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注册常见问题解答

来源:袁小姐 发布时间:2014/9/24 10:39:36

 1. 网上申请何时可以向申请人开放?
答复:目前,网上申请只对商标代理人开放,商标申请人还不能提交网上申请。商标局积极推进向企业/个人申请开放网上申请系统的研发工作,尽快为社会公众提供满意服务,请理解。
2. 网上申请提交后,还用提交纸质材料吗?
答复:自2014年5月4日起提交的网上申请,无需提交纸质件。
3. 5月份以来网上申请系统一直有问题,请问何时可以解决?
答复:新版的网上申请系统目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,可以正常申报。
4. 商标局网站在线查询系统经常打不开,数据也经常出现错误,何时可以完善?另外查询时要输入两次验证码,太不方便,是否可以取消验证码?
答复:设置验证码是为了防止数据被盗取,保护社会公众和商标申请人的权利。新版网上申请查询系统自2014年6月12日上线,目前可以使用,但仍处于测试阶段,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,欢迎广大商标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多提宝贵意见。
5. 5月份通过省工商局提交的代理机构备案材料,现在改为自行提交,是否还需要再提交一次材料?
答复:根据新《商标法》和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工商总局于2014年7月14日印发了《关于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。通知要求,自2014年5月1日起,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以及已备案商标代理机构的变更、合并、注销、结算等事宜由商标代理机构自行向商标局办理。商标代理机构应当依照中国商标网上公布的《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》和备案书式办理备案事宜。
6. 现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驰名商标字样,那产品包装上是否可以标注著名品牌或知名商标字样?
答复:现行《商标法》第十四条主要规制的是以驰名商标进行广告宣传等行为,使用类似“著名品牌”或者“知名商标”等字样不属于《商标法》调整的范畴,可参见《广告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。
7. 企业、公司的网站上使用“中国驰名商标”字样是否违反新商标法之规定?
答复:关于网站标注驰名商标字样问题:要判断是否违反现行《商标法》第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,需视其使用行为是否属于广告宣传及商业使用范畴。
8. 有许可备案的商标能否正常转让,转让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备案?
答复:有许可备案的商标可以办理转让,转让后应重新办理许可备案。
9. 一标多类的商标如果转让一个或几个类别要如何办理?
答复: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应整体办理,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类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,或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近似商标,也应一并办理转让。
10. 质押中的商标能否办理转让?
答复:商标专用权出质后,出质人原则上不得转让商标,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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